1. 末次卒中时间距离入组时间小于7天;2. 同一血管床除责任病变外存在大于70%的狭窄(除外:当责任病变为基底动脉狭窄时,一侧椎动脉串联病
变,但对侧椎动脉正常);
3. 双侧椎动脉颅内段70-99%的狭窄,无法确定哪一侧为症状侧(除外:双侧椎动脉70-99%狭窄但是非均
势,则优势侧认为是症状侧)
4. 头颅核磁成像示病变血管为单纯边支或穿支动脉阻塞;5. 目标血管存在严重钙化;6. 6周内有脑出血、蛛网膜下腔出血、硬膜下出血或硬膜外出血病史;7. 非动脉粥样硬化病变,包括:MoyaMoya病、任何已知的血管炎性疾病、带状疱疹、水痘-带状疱疹或其
他病毒引起的血管病、神经梅毒、其他颅内感染、放射性血管病、纤维肌发育不良、镰状细胞贫血、神
经纤维瘤病、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血管病、产后血管病、可疑血管痉挛、可疑栓子再通;
8. 既往颅内动脉血管成型或支架置入术;9. 有潜在的心脏血栓来源;10. 有并发的颅内肿瘤,动脉瘤或颅内动静脉畸形;11. 患者因已知疾病无法接受双联抗血小板治疗;12. 已知有对肝素,阿司匹林,氯吡格雷,替格瑞洛,雷帕霉素,麻醉和对比剂的禁忌症;13. 血红蛋白低于10g/dl,血小板计数小于100×109;14. 严重肝肾功能异常;15. 国际标准化比率(INR)大于1.5(不可逆),有无法纠正的出血因素;16. 过去30天内进行或未来90天内计划进行大型手术;17. 需要同期介入治疗的肾动脉、髂动脉或冠状动脉狭窄;18. 因病情生命预期小于1年;19.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;20. 由于认知、情绪或精神类疾病不能完成随访;21.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进行颅内动脉支架血管内治疗;22. 已经入组了与本研究冲突的其他研究。